400-0094-002
文章来源:陕西省招生考试院 2015-12-04 18:10:00
陕西省招办公布高考艺考政策 省内院校美音舞不再组织校考
陕西省规定,参加艺考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名。其中美术类、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实行全省统考。省内院校音乐类、舞蹈类专业课实行联考。播音编导类实行专业基础笔试统考,院校根据培养目标要求,在全省专业基础笔试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。表演类专业课由院校组织校考。省外院校未包含在我省统考专业目录内的艺术类专业,由院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业课校考。
省内院校(不含西安美术学院、西安音乐学院)的美术类、音乐类、舞蹈类统一使用统考、联考成绩,不再组织校考。省外院校在陕招生的美术类高职(专科)专业及民办院校、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,录取时直接使用统考成绩。省外其他本科院校的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统考成绩,也可在统考成绩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。省内院校音乐类、舞蹈类专业课联考成绩只适用于省内院校录取。
文章作者:新闻中心